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97),经事后审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
导致上述公告内容有误,现对上述公告中部分事项做如下更正披露:
报告全文与正文中“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更正前: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毕树真 2,300,672 人民币普通股 2,300,672
李爱国 859,600 人民币普通股 859,6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686,568 人民币普通股 686,568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吴国栋 633,200 人民币普通股 633,20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495,540 人民币普通股 495,540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480,770 人民币普通股 480,770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吴剑乔 474,800 人民币普通股 474,800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446,700 人民币普通股 446,700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417,300 人民币普通股 417,300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403,370 人民币普通股 403,370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的说明 名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更正后: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毕树真 2,300,672 人民币普通股 2,300,672
李爱国 859,600 人民币普通股 859,600
吴志强 724,200 人民币普通股 724,200
吴国栋 633,200 人民币普通股 633,200
吴剑乔 474,800 人民币普通股 474,800
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旭诺
307,200 人民币普通股 307,200
成长对冲 5 号证券投资基金
法国兴业银行 254,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800
李怡 23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36,600
康佳林 226,240 人民币普通股 226,240
李雪媛 215,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5,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
说明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正文》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由此给
投资者和 2017 年三季度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