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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鹭钨业: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接到公司股东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龙贸易”)的通知,启龙贸易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7,50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股数(股)质押开始日期质押解除日质权人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启龙贸易5,098,4192017年4月12日2019年6月26日广发证券9.84%
启龙贸易1,059,1812017年7月6日2019年6月26日广发证券2.04%
启龙贸易1,342,4002018年10月15日2019年6月26日广发证券2.59%
合计-7,500,000---14.47%

2017年4月12日,启龙贸易将其持有的9,160,000股限售流通股与广发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5)。因公司在该笔质押解除前实施了2017、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解除的部分质押数量为权益分派后的股份数量。

2017年7月6日,启龙贸易将其持有的4,310,000股限售流通股与广发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8)。因公司在该笔质押解除前实施了2017、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解除的部分质押数量为权益分派后的股份数量。

2018年10月15日,启龙贸易将其持有的6,570,000股限售流通股与广发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因 公司在该笔质押解除前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解除的部分质押数量为权益分派后的股份数量。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启龙贸易持有公司股份51,83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8%,累计质押股份36,691,44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0.7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6%;潮州市众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40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45%,累计质押股份22,316,80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1.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3%;陈启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83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8%,无质押股份数。

陈启丰、启龙贸易和潮州市众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7,0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0%,累计质押股份59,008,24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7.5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9%;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会出现平仓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启龙贸易、潮州市众达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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