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珠海市奥创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广州市力奥盈辉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创投资”)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 年 5 月 21 日奥创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奥创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上市初期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 股,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本次权益变动后,奥创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 持 均 价 减 持 数 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奥创投资 集中竞价 2018-5-21 41.23 1,000,000 1%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奥创投资 持 有 股 份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总数 比例(%) 比例(%)
其中:无限 6,000,000 6% 5,000,000 5%
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 0 0 0
件股份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奥创投资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
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奥创投资未出现违反其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事项与奥创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2、奥创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奥创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市奥创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珠海市奥创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