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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关于重组相关方重大资产购买承诺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0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9-00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相关方重大资产购买承诺事项的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55.45%股权之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六颖康、刘汉秋、周莉等6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纪元”、“标的公司”、“标的资产”)55.45%股权,交易标的作价22,1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等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联通纪元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公司合法持有联通纪元55.45%股权,联通纪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方重要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重组提交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以及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此给新宏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书面声明、口头证言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或有权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采取一切可行措施进行补救。 5、本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的资料、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承诺函1、承诺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有住所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有独立住所、合法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签署收购重组协议和履行该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承诺人已经依法对联通纪元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
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3、承诺人对联通纪元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转让其持有的联通纪元股权;联通纪元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任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股东协议、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并且承诺人保证上述状态持续至联通纪元股权变更登记至新宏泽名下时。 4、承诺人保证,联通纪元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合法有效。
关于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函六颖康、颖鸿投资1、承诺人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但涉及有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承诺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的其他情形。
源和投资、源顺投资、周莉、刘汉秋1、承诺人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承诺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的其他情形。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1、本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江苏联
联交易的承诺函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尊重标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标的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标的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等情形的承诺函1、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本承诺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宄刑事责任之情形。 3、本承诺人不存在利用本次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在本次重组披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新宏泽股票的情形。 4、本承诺人不存在向第三人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5、本承诺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各方均正常履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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