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绍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