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概述
2018 年 2 月 9 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星网宇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
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星网船电”)4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的少数股东李秀岩与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星华智联”)于同日签订了《关于收购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
限公司 45%股权之交易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 0914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明航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59,029.13 万元,
较审计后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 50,246.51 万元,增值率 572.11%。在上述审计评
估的基础上,经过星华智联与李秀岩协商,在李秀岩承诺明航科技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度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 4,0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的基础上,将李秀岩持有的星网船电 45%股权的交易价格定为
26,46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765543701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泽平
注册资本:5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1 日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美安路甲 2 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船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
机械电器设备、导航通信设备、舰船综合舰桥系统、舰船电子集成系统、无人驾
驶系统、飞行控制系统、雷达产品的生产(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销售机械
电器设备、通讯设备、船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计算机系统集成;出租
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生产、加工机电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转让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60 55%
2 李秀岩 2,340 45%
合计 5,200 100%
三、 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A2HY4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屹唐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唐雪峰为代表)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19 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6 号院 2 号楼 1 层 102 室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星华智联为星网宇达联合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
发起的产业发展基金,公司持股比例为 25.742%。
四、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星网船电的少数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将不会改变公司持有星网船电的
股权比例。放弃此次优先购买权,对公司在星网船电的权益没有影响,不影响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的控制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
星网船电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放弃此次对星
网船电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星网船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60 55%
2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340 45%
合计 5,200 100%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
放弃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 45%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将不会改变公司持有星网船电
的股权比例,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在星网船电的权益没有
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放弃此
次对星网船电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放弃本次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