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8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侃如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两名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两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向两名激励对象授予5.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