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反馈意见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62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
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
露,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肇
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
请文件之证监会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