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经核查,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 重要事项”之“八、委托理财”的“委托理财发生额”和“未到期余额”项下金额填写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更正前: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68,000,000 | 100,000,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由资金 | 343,000,000 | 80,000,0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0,000,000 | 30,000,000 | 0 |
合计 | 641,000,000 | 210,000,000 | 0 |
更正后: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6,800 | 10,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由资金 | 34,300 | 8,0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000 | 3,000 | 0 |
合计 | 64,100 | 21,000 | 0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造成影响。经更正后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重新披露,请投资者留意。
由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定期报告编制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