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告知函有关问题回 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 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就相 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关于<关于请做好相 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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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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