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进展
情况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赵野、副总经理吴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在指
定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持有公司 24,677,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55%)的
董事、副总经理赵野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持有公司 1,202,603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2%)的副总经理吴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8%)。
截止 2018 年 1 月 11 日,赵野先生累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3,759,958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1.00%。赵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在指
定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2 号)。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吴君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吴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其减持计划的减
持时间区间过半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吴君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吴君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