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30 日 14:00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8 年 1 月 2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
应出席董事人数:9 人,亲自出席董事人数:8 人,委托出席董事人数:1 人(董事:
何帆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陈书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投票权,独
立董事:潘斌、董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书智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方法合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