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3日9:3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同时,董事会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3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0票反对。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