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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钢:关于受让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4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8-055 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快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新能源”)锂
电项目建设进度,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永兴新能源
股东李新海达成一致协议,受让李新海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并已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新能源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上游配套项目已进
入关键建设期,股东李新海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出资期限已届满但未能实缴出资,
且由于李新海自身发展需要,李新海与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李新海持有
的永兴新能源出资额为 3000 万元的股权(占永兴新能源注册资本的 30%),受让价格
为 0 元。受让后,公司持有永兴新能源 100%的股权,永兴新能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2、交易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
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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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姓名:李新海;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长沙市岳麓区高家坪**栋***室。
    公司与李新海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李新海持有永兴新能源出资额为 3000 万元的股权,占永兴新能源
注册资本的 30%,尚未实缴出资。
    本次交易后,李新海不再持有永兴新能源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368A877D
    3、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长新东路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含锂矿石选矿;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锂矿
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与加工;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贸易(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8、设立时间:2017 年 8 月 30 日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永兴新能源总资产:99,472,341.05
元,净资产 59,472,341.05 元;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永兴新能源实现营
业收入 0 元,净利润-527,658.95 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永兴新能源总资产:
302,442,491.58 元,净资产 57,410,199.31 元;2018 年 1-6 月,永兴新能源实现营
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062,141.74 元。(2018 年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本次转让前,公司认缴出资 7,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0%;李新
海认缴出资 3,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本次转让后,公司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100%。在本次转让后,公司将实缴全部出资 10,000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拟转让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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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17 年 12 月,公司将持有的永兴新能源 3,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
权及相应的出资权利义务(实际缴纳金额为 0 元,占永兴新能源注册资本的 30%)转让
给李新海,转让价格为 0 元。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李新海未实缴出资额,交易双方
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0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李新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甲方(转让方):李新海
    乙方(受让方):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未设置任何权利质押,
未涉及任何争议或诉讼。
    2、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如有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
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具体情形以出资证明书载明为准,双方已确认无异议。
    3、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0 万元。
    4、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涉及转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后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交易不涉及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3、本次交易的目标资产为股权,不涉及交易标的的债权债务转移。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新能源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上游配套项目已进
入关键建设期,股东李新海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出资期限已届满但未能实缴出资,
且由于李新海自身发展需要,李新海决定转让其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公司同意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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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其持有的永兴新能源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完成对永兴新能源注册资本全
额实缴到位,有利于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永兴新能源已组建了自身锂电材料研
发生产团队,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永兴新能源未来的生产产生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永兴新能源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不涉及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工商变更通知书》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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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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