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山西省科学技术 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14000392”,发证时间为“2017年11月09 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三年内(即2017年-2019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17年度 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已披露的2017年 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永东股份:关于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1-24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