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部分现场表决、部分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