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8年12月19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