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