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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报告中部分表述出现错误与遗漏, 现更正如下: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2、涉及财

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更正前: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更正后: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报表科目其他流动资产列报。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内容。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从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财会6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拆分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项目,明确或修订了“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列报内容。对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用于反映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用于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更正后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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