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三圣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获取了三圣股份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检查了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并获得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相关的凭证;询问了三圣股份的相关高管人员。
二、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三圣股份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7元,共计募集资金48,888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88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汇入三圣股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7.20万元后,三圣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90.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三圣股份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38,232,884.67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62,115.17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39,122.93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92.4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0,172,007.6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64,007.6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三圣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三圣股份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柳荫支行、平安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圣股份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三圣股份无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柳荫支行31091001040001305账户和平安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11014735516003账户已于2017年9月27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土支行3100086329200046259账户已于2018年12月19日注销。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890.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3.9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017.2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749.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54%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石膏及建材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904.90 | 3,894.65 | 3,894.65 | 100.00 | 2016.12 | 否 | |||
2.30 万吨/年硫酸联产 25 万吨/年混凝土膨胀剂技改项目 | 否 | 28,008.00 | 24,373.13 | 193.91 | 24,373.13 | 100.00 | 2016.12 | 否 | ||
3.年产10万吨羧酸系减水剂技改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00.00 | 2014.12 | 否 | |||
小 计 | 43,912.90 | 40,267.78 | 193.91 | 40,267.78 |
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3,749.42 | ||||||||
合 计 | 43,912.90 | 40,267.78 | 193.91 | 44,017.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9,044.9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2015年4月17日出具了《关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8-144 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投项目之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749.42万元。石膏及建材研发中心项目和年产10万吨羧酸系减水剂技改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主要系存放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30万吨/年硫酸联产25万吨/年混凝土膨胀剂技改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为:(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并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的成本。(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三圣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石膏及建材研发中心项目系利用公司雄厚实力和资源优势,整合公司现有资源,立足于新兴建材和石膏深度开发科技成果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转化,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三圣股份在特种建筑材料和化工新材料主营业务上的领先优势,为三圣股份高速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培育和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体系,支撑三圣股份经营业务高速增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7年8月12日三圣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8月1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 3,736.77 万元及后期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差异等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2017年度三圣股份使用募投项目之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749.42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三圣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七、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三圣股份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在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综上所述,三圣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童筝 刘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