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议案》。因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瑞医化”)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承诺人潘先文先生应按照承诺累计净利润与实际累计净利润的差额以现金方式予以公司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号)。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198号),春瑞医化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68,844.27元,2017年初至2018年末累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28,124.09元,低于承诺数371,875.91元,完成2017年初至2018年末累计预测盈利的99.71%。
2019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371,875.91元,潘先文先生已履行了业绩补偿承诺。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