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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尔:关于确认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狄爱玲女士之间发生的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补充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融资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狄爱玲女士于2019年4月1日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狄爱玲女士自愿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12个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狄爱玲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狄爱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日明先生、苏永明先生、苏清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1,15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8%。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序号借款方与公司关联关系贷款方借款额度(万元)利率担保情况借款合同内容
1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狄爱玲3,0000%1、借款用途:生产经营; 2、借款期限:12个月; 3、还款:贷款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金额出借给借款方,借款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借款期间经双方协商同意,借款方可提前还款; 4、签署日期:2019年4月1日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关联方自愿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助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提高融资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借款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亦无需公司向狄爱玲女士或其指定关联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4月公司向狄爱玲女士实际借款3,000万元,目前已偿还2,500万元,借款余额500万元。

自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狄爱玲女士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与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发生的借款拟补充履行审批程序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狄爱玲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向其借款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息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关联方狄爱玲女士系自愿决定不计取利息,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息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关联方狄爱玲女士系自愿决定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苏日明先生、狄爱玲女士回避表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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