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与其股东苏衍茂先生之间发生的借款事项补充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审议的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大盘珠宝的生产经营、提高融资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持有大盘珠宝41.04%股权的股东苏衍茂先生于2019年5月13日与大盘珠宝签署了《借款合同》,苏衍茂先生自愿向大盘珠宝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12个月。2019年5月大盘珠宝向苏衍茂先生实际借款8,549.985万元,目前已偿还1,682万元,借款余额6,867.985万元。
二、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序号 | 借款方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贷款方 | 借款额度(万元) | 利率 | 担保情况 | 借款合同内容 |
1 | 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责任有限公司 | 无 | 苏衍茂 | 10,000 | 0% | 无 | 1、借款用途:生产经营; 2、借款期限:12个月; 3、还款:贷款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金额出借给借款方,借款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借款期间经双方协商同意,借款方可提前还款日; 4、签署日期:2019年5月13日 |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苏衍茂先生自愿为大盘珠宝提供无息借款,有助于支持大盘珠宝生产经营、提高融资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借款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亦无需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苏衍茂先生或其指定第三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