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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091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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