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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7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9月26日下午14点(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9月25 日-2018 年 9 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 9月26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 9 月 25日 15:00 至 2018年9月2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关彦斌先生6、会议通知刊登在 2018 年 8月 16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31名,代表股份364,669,513股,占公司总股本584,000,000 股的62.4434%。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8名,代表股份362,237,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2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432,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8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2,001,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64,667,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9,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64,46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2%;反对

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1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该议案获得通过。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01,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5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7%。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362,12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35%;反对2,5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9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

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61,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635%;反对2,539,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2.见证律师姓名:王莹、刘娟3.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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