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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5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8-08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华”)拟用名下的设备或车辆作为标的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租赁期限2.5年。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琼雁、郭裕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详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郭英杰先生、郭裕春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8)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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