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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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翠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 本次质
第一大
东 质押股数 质押性 质押到期日 质权 押占其
股东及 质押开始日期 用途
名 (股) 质 期 人 所持股
一致行
称 份比例
动人
质权人向中
国证券登记 广 发
深
有限售 结算有限责 证 券
圳 控股股 2017 年 10 月 11 补充
1,800,000 条件流 任公司深圳 股 份 3.91%
翠 东 日 质押
通股 分公司办理 有 限
艺
解除质押登 公司
记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50,680,000 股,深圳翠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0.53%。本次深圳翠艺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
续股份总数为 1,8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91%,占公司总股本
的 1.19%。深圳翠艺累计质押 28,08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1.04%,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