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刘琼女士通知,获悉刘琼女士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达成协议,将2017年10月16日刘琼女士向申万宏源申请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业务部份到期还款并解除股票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刘琼 | 否 | 2,170,000股 | 2017-10-16 | 2018-10-15 | 申万宏源 | 2.27% | 补充日常或经营流动资金 |
上述质押业务,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8日发布《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17-107号公告)进行披露。
2、股份质押解除情况按股东刘琼女士提供的还款及申万宏源解质押资料,刘琼女士与申万宏源协商对2017年10月16日所办理的2,170,000股股票质押进行到期还款解除质押,本笔质押业务合计质押股数2,170,000股,本次全部解除质押。
3、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刘琼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95,6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5%。本笔质押业务解除前,刘琼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8,8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65%;因本次到期还款解除质押,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琼女士剩余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7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8.38%。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刘琼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6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5%。截止本公告日,刘琼女士共质押股份36,7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38.38%,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6.47%。
刘琼女士目前仍在履行的所有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刘琼女士尚保留58,938,000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刘琼女士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刘琼女士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股票质押回购到期购回通知》;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