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
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于 2017 年 11 月收到从境外采购收到的
增值税税费返还款 667.34 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累计收到从境外采购收到的
增值税税费返还款 4,144.19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截至本公告出
具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收到政府补助共计 7,533.54 万元(明细见下表),将
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具体明细如下。
款项内容 合计金额(万元)
从境外采购收到的增值税税费返还 4,144.19
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部分即征即退 1,014.21
地方性税收扶持奖励款 1,790.65
重点纳税企业团队奖奖金 160.00
广州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补助 162.2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资金 96.00
2016 年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 69.64
其他 96.61
合计 7,533.54
备注:1、从境外采购收到增值税税费返还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其
子公司上海贵天钻石有限公司通过钻交所采购进口裸钻收到增值税税费返还款,该款项按月
和周期发生。2、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部分即征即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乐源
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可穿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
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收到的增值
税税费返还款,该款项按月和周期发生。
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
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