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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
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于 2017 年 2 月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为“交通银行绍兴轻纺城支行”)申请了总额
为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笔授信业务将于 2017 年 12 月到期,越王珠宝根据
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交通银行绍兴轻纺城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以及贵金属远期交
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二年。
    越王珠宝于 2016 年 12 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以下简称
为“光大银行绍兴支行”)申请了总额为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笔授信
将于 2017 年 12 月到期,越王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光大银行绍兴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增额至人民币 13,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
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保
贴、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3,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二年。
    公司二级子公司深圳市盛嘉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盛嘉供应
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1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
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由公司、盛嘉供应链法定代表人张广顺
先生、公司控股子公司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盛嘉供应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 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三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越王珠宝法定代表人陈宝芳先生、盛嘉供应链法
定代表人张广顺先生与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
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
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
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 2017 年度融资、
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一至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宝芳
    注册资本:10,259.639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饰品、工艺品、珠宝玉器(除文
物)、模具、机械零配件;批发、零售:钟表;代理回收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及
白银饰品。
    公司持有越王珠宝100%股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 150,503.04 万元,负债总计
75,593.05 万元,净资产为 74,909.99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132,460.01
万元,利润总额 13,509.11 万元,净利润为 10,155.66 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83,282.44万元,负债总计
103,641.41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79,641.02 万 元 ; 2017 年 度 1-9 月 , 营 业 收 入 为
110,735.28万元,利润总额11,079.25万元,净利润为 8,267.57万元(未经审计)。
    2、 公司名称:深圳市盛嘉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6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路2109号维平大厦西座1楼
    法定代表人:张广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黄金、白银、铂金、钯金、K金、钻石、玉器、工艺品、珠宝镶
嵌品原料的购销;黄金制品、铂金制品、银制品、钻石、宝石、翡翠、珠宝、镶
嵌首饰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盛嘉供应链100%
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盛嘉供应链资产总额为48,221.30万元,负债总计
33,423.16万元,净资产为14,798.1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 264,641.76万
元,利润总额7,401.32万元,净利润为5,536.53万元 (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盛嘉供应链资产总额为51,486.73 万元,负债总计
32,158.00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19,328.73 万 元 ; 2017 年 度 1-9 月 , 营 业 收 入 为
173,445.23万元,利润总额6,063.79万元,净利润为4,530.59万元(未经审计)。
    三、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债权人:交通银行绍兴轻纺城支行、光大银行绍兴支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担保期限:公司为越王珠宝向交通银行绍兴轻纺城支行、光大银行绍兴支行
申请授信担保期限为二年。公司为盛嘉供应链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担保
期限为一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
    四、 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46.42 亿元,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
的 210.29%,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
为人民币 2.6 亿元,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
审计)的 11.7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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