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 8 月 8 日上午
8:30 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 680 号金皇酒店 11 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元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孟建怡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推荐冯元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公司监事会
推荐马水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与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小晖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
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9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元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本科学历。1986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于郴州市副食品公司任计划员;1987 年 10 月至 1989 年 11 月
于郴州市建设银行任会计;1989 年 12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北湖区建设银行副行
长;1996 年 11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郴州市高等级公路指挥部财务部部长;1999
年 10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郴州市建设银行贷款中心主任;2005 年至 2008 年任郴
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公司人
力资源部部长;200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冯元发先生持有金贵银业股份 713,656 股;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冯元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马水荣,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7 月于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担任营销员;2002 年 8 月至 2006 年 12 月
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营销部部长;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郴州
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200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采购部部长。
马水荣先生持有金贵银业股份 593,431 股;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马水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张小晖,张小晖,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生,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7 年 10 月至 2001 年 4 月担任湖南省东江精细化工厂
会计;2001 年 5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主管会
计;2003 年 11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周大福(深圳)珠宝金行有限公司审计部主
任;2007 年 12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职工监事;
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驻厂财务室主
任、职工监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计财部会计
师、职工监事。
张小晖先生持有金贵银业股份 2850 股;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小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
能力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