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通知,获悉曹永贵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
是否为第一
质押占其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所持股份
致行动人
比例
招商证券资产
曹永贵 是 68,650,000 2016 年 4 月 5 日 2017 年 4 月 10 日 40.43%
管理有限公司
合 计 / 68,650,000 / / / 40.43%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永贵持有公司股份 169,780,64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3.73%。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89,897,171 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52.95%,占总股本的 17.86%。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