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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针对“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5号”《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6

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针对“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5号”《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ZHEJIANG T&C LAW FIRM)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邮编310007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2008

专项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针对“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5号”《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编号: TCLG2019H0816号致: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上市公司”)的委托,针对“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5号”《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按照问询函要求,在律师可以实施的法律核查手段基础上,综合采用访谈、法律论证、书面核查、网络检索等方式,针对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了核查。

对于本专项核查意见已经列示的核查内容、方式、结论意见,本所律师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履行了相应的核查程序,但本所律师仅就与问询函要求律师发表意见的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核查意见,并不对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和意见。就本专项核查意见所涉思美传媒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康赛”)、舟山壹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壹德”)、刘申之间的诉讼纠纷事项,本所律师仅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专项核查与分析并针对问询函要求律师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本核查意见,并不代表思美传媒在后续诉讼进程中根据不时变动的情况所采取的应对策略,亦不涉及对最终诉讼结果的预判。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专项核查意见随同其他材料由思美传媒提呈深圳证券交

专项核查意见易所并由思美传媒做相应公告。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思美传媒为回复问询函而参阅或引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和用途,本所律师仅就本专项核查意见明确列示的法律相关意见承担责任,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基于本专项核查意见作出任何扩大解读或曲解。

问题2:《股权转让协议》显示,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前爱德康赛不得变更原由公司提名或委派的董事,不得修订公司章程,否则视为舟山壹德违约;同时,舟山壹德或刘申延迟支付相关欠款时,舟山壹德承诺应将爱德康赛股权全部退还公司,且无论是否完成上述退还股权的过户登记。针对刘申及舟山壹德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事项,你公司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刘申、舟山壹德连带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请说明上述讼诉目前进展情况,请结合协议条款设置、你公司对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的判断等详细说明你公司在拥有爱德康赛股权收回选择权的情况下,诉讼内容为要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而非要求收回爱德康赛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回复:

一、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9年4月16日,思美传媒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请求如下:

(一)判令舟山壹德、刘申立即向思美传媒连带支付股权转让款300,240,000元,并以未付股权转让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12月27日起的违约金。

(二)判令爱德康赛立即向思美传媒支付利润分配款52,000,000元,并以5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2019年1月

专项核查意见1日起至实际偿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判令爱德康赛立即归还思美传媒借款168,234,009.14元,并以168,234,009.1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3604%支付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偿清之日止的利息。

(四)判令爱德康赛对于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判令舟山壹德、刘申对上述第(二)、(三)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判令思美传媒有权对爱德康赛质押给思美传媒的应收账款在担保范围内就上述第(一)、(二)、(三)项请求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各被告承担。

2019年4月16日,思美传媒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对爱德康赛、刘申、舟山壹德名下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股份等提请实施冻结、查封及扣押措施。

2019年4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述诉讼,出具了“(2019)浙民初29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并根据思美传媒《财产保全申请书》启动了针对相关资产的保全措施。

二、请结合协议条款设置、你公司对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的判断等详细说明你公司在拥有爱德康赛股权收回选择权的情况下,诉讼内容为要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而非要求收回爱德康赛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诉讼内容为要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而非要求收回爱德康赛股权的原因及考量

根据思美传媒相关负责人确认,并经与诉讼代理律师沟通核实,思美传媒在提起上述诉讼时做出上述选择的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1. 避免标的公司或有负债及资产转移风险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在思美传媒提起上述诉讼时,爱德康赛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均已经被改选,爱德康赛公章由刘申等控制,思美传媒已经丧失了对爱德康赛的实际控制。考虑案件较为复杂,诉讼周期较长,无法排除在案件终结且执行完毕前爱德康赛资产被转

专项核查意见移、被设置他项权利、承担或有负债等风险。归还股权与清偿债权两个诉讼请求因请求权基础冲突,需择一主张,基于上述考虑主张相关义务人债权更能够保障上市公司利益。2. 主张清偿债权能够增加责任主体范围及清偿资产范围:基于思美传媒与爱德康赛、刘申、舟山壹德签署的《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爱德康赛为刘申、舟山壹德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此外爱德康赛亦结欠思美传媒利润分配款及往来款且刘申、舟山壹德亦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基于上述主体之间相互之间的连带保证责任,思美传媒目前采用的诉讼策略既能要求刘申、舟山壹德以其自有资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将爱德康赛全部资产作为保障权益的基础,相比较而言主张返还股权清偿资产范围仅限于爱德康赛股权及其对应的净资产,主张偿还债权所对应的清偿资产范围及责任主体范围均大于要求返还股权的诉讼方式。3. 提高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与实效:鉴于上述纠纷可能持续的时间较长,采用充分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利于排除转移资产的风险、保障上市公司权益。如选择返还股权的权利主张,则财产保全措施仅能覆盖现登记在刘申及舟山壹德名下的爱德康赛股权,而现有诉讼主张则可将刘申及舟山壹德名下的爱德康赛股权、爱德康赛名下包括其公司股权及应收账款在内的资产、刘申及舟山壹德名下资产全部作为财产保全的标的,有利于防止爱德康赛名下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子公司股权等有价值的资产被非法转移,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权益。基于上述事实及策略分析,思美传媒经审慎考量后选择要求刘申、舟山壹德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及相应违约责任的债权主张,同时要求爱德康赛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并偿还其结欠思美传媒直接债务。

(二)协议条款设置及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1. 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关于在刘申、舟山壹德延迟支付对价及发生其他违约事项时,思美传媒保障权益的约定如下:

对于协议签订日爱德康赛向思美传媒的借款余额 234,979,766.70 元,在

专项核查意见2018年12月31日时应不超过1亿元,全部借款在2019年6月底前清偿完毕,在实际清偿完毕前仍按照往来利率计算利息,利随本清,为保障爱德康赛、刘申及舟山壹德在本协议下义务的履行,爱德康赛以其应收账款为爱德康赛、刘申及舟山壹德在协议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对于协议签订日爱德康赛应收思美传媒的业务往来款余额66,745,757.56元应按思美传媒与爱德康赛之间业务合同约定账期确定到期日。

刘申、舟山壹德确认知晓并同意上述债权债务情况及其解决方案,并承诺连带的为爱德康赛上述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结欠公司债务、应付股利)及其附属义务的履行以及爱德康赛业务往来款的最终清偿、相关违约责任、其他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旦发生股权受让方舟山壹德违约事项或爱德康赛结欠思美传媒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结欠公司债务、应付股利)延迟支付时如届时爱德康赛股权已过户给舟山壹德或其他第三方,舟山壹德承诺应将爱德康赛股权全部退还思美传媒,且无论是否完成上述退还股权的过户登记,原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承担因思美传媒未能将原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全部爱德康赛利润并表及虽未并表(爱德康赛未做利润分配的除外)但未能达成原约定的业绩承诺金额而导致的思美传媒损失、依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对应的《业绩补偿协议》视为自始有效且一直有效。思美传媒就协议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退还股权)的实施与否及实施方式拥有选择权与最终决定权。若退还股权,则舟山壹德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思美传媒应在股权退还的工商变更办理完成后20 日内予以全额退还。

2. 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思美传媒拥有在刘申、舟山壹德违约时要求其返还股权的选择权;就其应收刘申、舟山壹德的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爱德康赛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以其名下应收账款就上述债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因此,思美传媒有权选择要求刘申、舟山壹德返还股权,但就责任范围而言,选择返还股权所涉及的责任主体仅有刘申、舟山壹德;而选择主张债权,责任主体包括爱德康赛、刘申、舟山壹德,在各主体履约能力未因时间推移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主张债权的诉讼方式涉及责任主体更多,责任主体的整体履约能力更强,且不会因主张债权而丧失就爱德康赛名下资产获得补偿的权利。此外,爱德康赛名下应收

专项核查意见账款质押权利的设置使上市公司在权利实现上具有优先于爱德康赛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三、查验与小结

本所律师书面核查了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分析了思美传媒依据上述交易文件可以采取的权利保障手段及不同权利保障手段的优势与不足;书面核查了上述争议相关的《民事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就诉讼策略、诉讼进展情况与公司及上述诉讼的代理律师进行了访谈确认;通过公开网络渠道线上检索了爱德康赛、刘申、舟山壹德的对外投资情况,就已经完成的财产保全情况与本案代理律师进行了确认,并就爱德康赛及刘申、舟山壹德的资产情况及履约能力对思美传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思美传媒对爱德康赛、刘申、舟山壹德提起的诉讼请求合理,并已积极提出相关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思美传媒确认,上述诉讼策略的选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期为2019年7月4日。

本专项核查意见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本专项核查意见正本五份,无副本。

(下接签署页)

专项核查意见(本页无正文,为TCLG2019H0816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针对“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5号”<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签署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章靖忠

签署: 经办律师:孔 瑾

签署:

经办律师:熊 琦

签署:

2019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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