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388 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你公司公告称于2018年11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的通知,称光洋控股的股东已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此协议安排可能导致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高度重视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详细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筹划该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背景、具体过程、目前进展、下一步安排及该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2、请你公司自查控股股东的此次股权转让行为是否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此次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请律师发表意见。
3、你公司认为需披露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11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
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