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3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1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共同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恰逢节假安排,时间较紧,《关注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公司尚不能在2019年1月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加快进度,争取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