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 13:00 时以现场方式在成都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