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现将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孙忠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孙忠义先生在 2017 年 9 月 27 日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后的相关承诺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及其他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孙忠义先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事项(该部分股票 2017
年 9 月 27 日上市)
本人在本次交易中以现金认购取得百洋股份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百洋股份回购;该等股份由于百洋股份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
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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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将不转让本人在
百洋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4、孙忠义先生在 2017 年并购重组事项时对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的股份锁
定承诺
若本次重组完成后,孙忠义、蔡晶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宇的控股比例较本
次重组前上升,则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百洋股份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由百洋股份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该等股份由于公司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 12 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由于重组完成后,孙忠义、蔡晶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宇的控股比例较本次
重组前下降,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5、孙忠义先生作为董事的其他承诺事项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孙忠义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 《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将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
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告。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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