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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25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将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
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
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
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
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
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4 日止,以书面方式向公
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
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
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
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妥善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博士、或者会
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直
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己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7 年 8 月 4 日 17:00 点前将相
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明琪
    电话:0791-85985546
    传真:0791-85985546
邮 箱: hshspb@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 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52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候选人类别:□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职资格: □是                □否
 个人简历
            简历(包括学历、专业资格、主要社会关系、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
            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
                                        提名人(签字/盖章):
                                                       2017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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