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董万程、商小刚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