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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康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 座 19 层会
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434,380,8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0.4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434,380,8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0.4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建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34,380,86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二)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34,380,86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4,380,86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四)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434,380,86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五)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4,380,86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六) 关于聘请 2018 年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4,380,86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七)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4,380,86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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