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2
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路牡丹女士(路牡丹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配
偶)的告知,其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2 月 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 9,999,956 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8%。路牡丹女士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
2、增持计划: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条件下,路牡丹女
士不排除在 2018 年 1 月 16 日后未来 6 个月内以合适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上限为不超过 1,000 万股。
3、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广
大投资者信心,特使用自有资金增持公司的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二、 增持股份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964,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2 月 1 日期间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9,999,95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58%。
增持后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964,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09%。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路牡丹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
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