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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耀根先生
(六)会议通知: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位股东,代表公司股份557,792,64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55.35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位,代表公司股份共
388,366,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4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
位,代表公司股份共169,425,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33%。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17 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 ; 反 对 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 ; 反 对 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 ; 反 对 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7,792,3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 ; 反 对 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秦党亲律师、刘啸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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