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8年8月9日,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省国资委”)《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8〕976号)。
经研究,省国资原则同意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公司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8年3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