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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爆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090,90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01,487,983 股的 2.721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
司向郑明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096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郑明钗发行 38,181,818 股
股份、向厦门鑫祥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6,465,419 股股份、向
傅重阳发行 16,165,760 股股份、向陈海明发行 15,550,638 股股份、
向娄底市涟新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发行 15,224,353 股股份购买
相关资产。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傅重阳、陈海明、厦门鑫祥景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与新华都工程原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补偿协议》及鑫祥景、傅重阳、陈海明的股份锁定承诺:就鑫
祥景、傅重阳、陈海明认购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发行的股份,在标
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的前提下,可按下述约定转
让或上市交易:i)新华都工程 2016 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不低于《新
华都工程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 2016 年度累积预测净利润,或该交
易对方已全部履行其在《新华都工程盈利补偿协议》项下的与新华都
工程 2016 年度业绩承诺相关的股份和现金补偿义务,则傅重阳所持
占新华都工程全体股东在本次交易所认购股份总和 10%的股份、陈海
明所持占新华都工程全体股东在本次交易所认购股份总和 15%的股份
可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ii)新华都工程 2017 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
利润不低于《新华都工程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截至 2017 年度期末
累积预测净利润,或该交易对方已全部履行其在《新华都工程盈利补
偿协议》项下与新华都工程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业绩承诺相关的股
份和现金补偿义务,则傅重阳所持占新华都工程全体股东在本次交易
所认购股份总和 11.17%的股份、陈海明所持占新华都工程全体股东
在本次交易所认购股份总和 5.36%的股份和鑫祥景于本次交易所认购
全部股份可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078 号审计报告,新华
都工程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226.10 万元,扣
    除除政府补助及税费返还以外的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为 7,358.91 万元。同时,宏大爆破出具了《关于福建省新
    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新
    华都工程 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达到了当年度预测净利润。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090,909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 701,487,983 股的 2.72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3 人,其中法人股东
    1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总数(股)   股数(股)
                                                  新华都工程全体股东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中认购的股份为 76,363,635 股,本次解锁
1    傅重阳              8,529,397      8,529,397
                                                  的数量为其剩余的限售股份,为认购股份
                                                  总和的 11.17%。
                                                  新华都工程全体股东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中认购的股份为 76,363,635 股,本次解锁
2    陈海明                             4,096,093
                         4,096,093                的数量为其剩余的限售股份,为认购股份
                                                  总和的 5.36%。
     厦门鑫祥景投资                                 鑫祥景认购的股份总数为 6,465,419 股,
3                        6,465,419      6,465,419
     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全部解锁。
       合计:           19,090,909    19,090,909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
      股份性质                                            本次
                              上市流通前                               上市流通后
                                                        变动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4,752,021    17.78%      -19,090,909   105,661,112   15.06%
    高管锁定股            67,479,294     9.62%                    67,479,294      9.62%
    首发后限售股          57,272,727     8.16%      -19,090,909   38,181,818      5.4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76,735,962    82.22%      +19,090,909   595,826,871   84.94%
三、股份总数             701,487,983         100%   0             701,487,983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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