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7 日。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8,4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480,406,272 股的 0.0695%,回购价格为 7.3200 元/股,注销涉及人数为 9 人。
3、公司已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
销手续。
4、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80,406,272 股减少至 1,479,377,872 股。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周明春、贺爱明、唐国军、谭石山、鄢文苏、唐佳、王豪、
成伟、王玉斌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28,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 7.3200 元/股。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业经公司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相关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11,990,600 股,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7 日,授予价
格为 7.32 元/股,授予对象为 232 名。
2016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将原激励对象钟志群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 7.3200 元/股,并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11,990,600 股调整为 11,978,600 股,授予对象
由 232 名调整为 231 名。
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
原激励对象罗锦宏、陈阳、岳蛟、肖剑、周梦瑶、周浩、陆飞、柳涛、陈凤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19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3200 元/股,
并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
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由 11,978,600 股调整为 11,786,600 股,授予对象由 231 名调整为 222 名。
二、回购注销数量、价格
项目 内容
回购股票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 1,028,400
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数量(股) 11,786,600
占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比例 8.7252%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0.0695%
回购单价(元) 7.3200
回购金额(元) 7,527,888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注:回购金额的差异由回购单价计算时四舍五入引起的差异导致。
(1)回购数量
周明春、贺爱明、唐国军、谭石山、鄢文苏、唐佳、王豪、成伟、王玉斌作
为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合计获授限制性股票 1,028,400 股,并按时足额
缴纳了认购款项,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公告日,公
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因此,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8,400
股。
(2)回购价格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3200 元/股,上述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因
此,回购价格为 7.3200 元/股。
三、减资程序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
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请求。
公司已向上述回购对象支付回购款合计人民币 7,527,888.00 元,相关事项业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
(2018)第 3270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贵公
司已实际回购股份 1,028,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回购价格为 7.32 元/股,共计支
付 7,527,888.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贰万柒仟捌佰捌拾捌元整),其中:减
少股本人民币 1,028,400 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6,499,488.00 元。
四、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回购前 比例 本次变动 回购后 比例
股份数量(股) (%) 增减(+,-) 股份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887,726,239 59.96 -1,028,400 886,697,839 59.94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494,884,647 33.43 0 494,884,647 33.45
首发后限售股 378,010,472 25.53 0 378,010,472 25.55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831,120 1.00 -1,028,400 13,802,720 0.9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92,680,033 40.04 0 592,680,033 40.06
三、总股本 1,480,406,272 100.00 -1,028,400 1,479,377,872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及限制性股票持股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
整为 10,758,200 股,激励对象由 222 名调整为 213 名;公司总股本由 1,480,406,272
股调整为 1,479,377,872 股。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法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律师意见详见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