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因工作人员失误,未披露个别公告。 现将相关公告补充发布如下: 1、《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吓忠)》; 2、《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火根)》; 3、《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火根)》; 4、《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郑钟芳)》; 5、《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强桂英)》。 以上相关公告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除上述补充公告外,公司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 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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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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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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