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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17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4
日 上 午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15:00至2017
年1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12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公司住所、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分别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25
日 刊 登 于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披露。公司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公司住所、控股股东名           √
             称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48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
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
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兰贞
   联系电话:0598-2327339
   传    真:0598-232733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48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9”,投票简称为“金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受托人
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
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公司住
           所、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并修订<公司            √
           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2、每项
均为单选,多选无效;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
承担;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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