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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
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经营范围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
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
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
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
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
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范围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
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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