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珠江钢琴:关于对外转让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9-036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转让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公告

一、资产转让背景及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一)首次资产评估情况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公司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评估价值共计21,832,070元(币种:人民币,下同)的挂牌价格对外转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钢琴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造公司”)权属下的部分物业,包括:

位于越秀区解放南路濠畔街104号厂房及越秀区文德路58号1,2楼两处房地产(以下简称“越秀区物业”)、位于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三街24号604房、704房两套住宅房地产(以下简称“春晖三街物业”)。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4月11日至4月24日挂牌期间,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竞价,越秀区解放南路濠畔街104号厂房被自然人李煜云按网上竞价方式以7,295,180元中标交易标的,目前已完成转让过户手续,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越秀区文德路58号1,2楼两处房地产及春晖三街物业(以下统称“未处置资产”)在挂牌期间无意向方摘牌。根据物业处置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资产处置价格的议案》,对未处置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调整,重新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价格以原资产评估值为基础下浮,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原资产评估值的10%。具体内容详见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7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资产处置价格的公告》。上述资产处置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地址建筑面积(㎡)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 (元)市场单价 (元/㎡)市场总价(元)中标价格(元)处置价格 (元)处置进展
1越秀区解放南路濠畔街104号厂房531.38463,605.64339,701.1311,0005,845,1807,295,180——2018年4月11日至4月24日挂牌期间,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竞价,被自然人李煜云按网上竞价方式以7,295,180元中标交易标的,中标价格较评估值增加1,450,000元。公司与李煜云已签署《房地产交易合同》,已完成过户手续,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越秀区文德路58号1,2楼417.43910,196.96371,712.1631,50013,149,045——不低于(可等于)11,834,140.502018年9月17日至11月1日挂牌期间,以原资产评估值为基础下调5%(即为12,767,085.15元)通过产交所挂牌转让。在挂牌期间,无意向方摘牌。
越秀区文德路58号1,2楼134.882,150289,992不低于(可等于)260,992.80
3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三街24号604房79.87188,523.0049,514.4116,1001,285,907——不低于(可等于)1,157,316.302018年9月17日至10月18日挂牌期间,以原资产评估值为基础下调8%(即为1,183,034.44元)通过产交所挂牌转让。在挂牌期间,无意向方摘牌。
4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三街24号704房79.87188,523.0049,514.4115,8001,261,946——不低于(可等于)1,135,751.402018年9月17日至11月1日挂牌期间,以原资产评估值为基础下调8%(即为1,160,990.32元)通过产交所挂牌转让。在挂牌期间,无意向方摘牌。

二、资产重新评估及处置情况

(一)资产重新评估原因

公司及制造公司委托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以2017年11月18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越秀区物业、春晖三街物业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上述物业《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自2017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止,目前已超过有效期。截至目前,未处置资产均无意向方摘牌。根据资产处置情况,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转让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议案》。公司及制造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对未处置资产重新进行评估,重新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交易。转让价格以新资产评估值(含)为基础,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新资产评估值的10%,具体下浮幅度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二)审批权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公司将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若在交易推进过程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三、资产重新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一概况

1、资产名称:位于越秀区文德路58 号1,2 楼办公房地产,权属方为公司。

2、公司委托评估公司以2019年5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该物业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19]第22-03004号)。该物业的账面净值合计叁拾陆万壹仟贰佰玖拾伍元肆角陆分(RMB 361,295.46元),评估值为壹仟叁佰陆拾肆万壹仟零捌圆整(RMB13,641,008元)。《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地址权属人用途建筑面积(㎡)账面净值(元)市场单价 (元/㎡)评估总价(元)增减值(元)增值率%备注
1越秀区文德路58号1,2楼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417.43361,295.4632,00013,357,76013,279,7133675.58%房地产价值
2越秀区文德路58号1,2楼/134.882,100283,248建筑物价值
合 计552.31361,295.4613,641,00813,279,7133675.58%

(二)标的资产二概况

1、资产名称:位于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三街24号604房、704房两套住宅房地产,权属方为制造公司。

2、制造公司委托评估公司以2019年5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该物业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19]第22-03003号)。春晖三街物业的账面净值合计玖万叁仟零捌拾玖元柒角捌分(RMB93,089.78

元),评估值为贰佰伍拾伍万伍仟捌佰肆拾圆整(RMB2,555,840元)。

序号地址权属人用途建筑面积(㎡)账面净值(元)市场单价(元/㎡)市场总价(元)增减值(元)增值率%
1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三街24号604房广州珠江钢琴制造有限公司住宅79.8793,089.7816,2001,293,8942,462,7502645.56%
2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街三24号704房79.8715,8001,261,946
合计159.7493,089.782,555,8402,462,7502645.56%

四、资产处置转让价格

未处置资产重新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交易。转让价格以新资产评估值(含)为基础,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新资产评估值的10%,具体下浮幅度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地址建筑面积(㎡)账面净值(元)市场单价 (元/㎡)市场总价(元)处置价格(元)
1越秀区文德路58号1,2楼417.43361,295.4632,00013,357,760不低于(可等于)12,021,984.00
2越秀区文德路58号1,2楼134.882,100283,248不低于(可等于) 254,923.20
3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三街24号604房79.87
93,089.7816,2001,293,894不低于(可等于)1,164,504.60
4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街三24号704房79.8715,8001,261,946不低于(可等于)1,135,751.40

五、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获得货币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以及最终完成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就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做出判断。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资产处置情况,公司及制造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对未处置资产重新进行评估,重新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交易。转让价格以新资产评估值(含)为基础,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新资产评估值的10%,具体下浮幅度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本次对未处置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对外转让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议案》。

七、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处置拟经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进行,公开征集受让方,能否最终完成以及最终完成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19]第22-03003号)、《资产评估报

告》(粤国众联评字[2019]第22-03004号)。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