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3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新增110万台集成灶及高端厨房电器产品项目配套项目-美大人才公寓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美大人才公寓项目系我司年新增110万台集成灶及高端厨房电器产
品项目必备的配套项目,旨在解决该项目投产后员工生活、住宿和人才的引进,因此同意公司投资约3.0834亿元,建设美大人才公寓项目。项目新增建设用地202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076.2平方米。
三、备查文件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2月25日